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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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2013年01月17日 11:17来源:本站访问次数:9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根据学校寒期放假安排,财务处正常报账时间截止到元月17日。需要报账的各部门请尽快前来办理相关业务,换取购房发票的教职工请于18日来财务处办理。寒假期间不办理报账业务,各部门、各单位,假期发生经济业务,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此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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