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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佳宝花园B幢房屋拍卖的转移登记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1月18日 11:20来源:本站访问次数:17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单位:

我校佳宝花园B幢房屋分户证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即将开始办理房屋拍卖的转移登记手续。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根据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缴纳维修改造费确认书》;

3、签订与学校《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购房协议书》;

4、 签订和填写以上材料的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206室;

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

5、提供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两份。

请各单位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若未能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的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购买佳宝公寓B幢房屋名单http://f.hainnu.edu.cn/2015/1118/20151118090539384.xls

海南师范大学建房分房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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