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佳宝花园B幢房屋分户证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即将开始办理房屋拍卖的转移登记手续。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根据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缴纳维修改造费确认书》;
3、签订与学校《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购房协议书》;
4、 签订和填写以上材料的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206室;
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
5、提供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两份。
请各单位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若未能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的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购买佳宝公寓B幢房屋名单http://f.hainnu.edu.cn/2015/1118/20151118090539384.xls
海南师范大学建房分房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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