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 明德教师奖” 评审结果公示
各单位: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 明德奖” 评审办法(暂行)》(海师办〔2012〕6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 明德教师奖”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学校“ 明德教师奖”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党委会批准,决定推荐我校庄长宽、邵宁宁、张引等三位教师作为2017-2018学年度“ 明德教师奖” 的参评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65805983(人事处) 65882013(纪检办)
海南师范大学
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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