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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2021年05月28日 11:26来源:本站访问次数:27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琼财资规〔2019〕8号)的要求,我校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师范大学资产报废的复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置上述文件涉及的已报废固定资产实体(以下简称“ 废旧物资”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1、该批废旧物资,包括仪器设备类、家具用具类等共计2634台(套、件),账面原值为10270699.43元(人民币,下同),低值资产784件,账面原值436401.9元。

2、该批废旧物资分别存放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

3、该批废旧物资标底价格为45000.00元。

二、报名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报废物资投标的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商建〔2020〕54号)文中所列企业;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公司;

3、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5、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21年5月31 日- 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售。

2、报名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统计与管理科(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图书馆9楼)

联系人:冯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08758

3、废旧物资处置标书: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1、评标时间:兹定于2021年6月2日上午10:00评标。评标当日(6月2日)早上9:00为现场看货时间。有意参与竞标的企业在早上9:00到龙昆南校区图书馆前集合,集中前往查看。逾期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现场查看的权利。

2、评标地点:图书馆6楼会议室

3、招标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回收公司,均可参加本次处置竞价。参与竞价的公司需现场提交保证金2000元(自带信封,现场封装,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本次处置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当场进行唱标。按报价从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依次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2、投标人报价少于标底价格45000.00元的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投标无效。

3、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公司的保证金在按处置公告的要求完成所有的流程后无息退还。

五、竞价人须知

1、不扰乱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投标现场秩序,不和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海南师范大学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报废物资的处置残值底价为45000.00元。本次为已报废物资的处置,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学校不对其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不对其任何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和更换。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勘查,对标的全面了解,承认标的所存在的瑕疵、缺陷,综合考虑本公司实力和市场行情判断,再对标的进行投标报价。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回收清运过程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中标交款及合同签订:中标单位需在中标3天内将报废物资处置残值款以转账形式交至海南师范大学账户,并签订处置合同。转账需备注: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残值款。

5、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3至5天内把报废物资清运出海南师范大学,逾期未清运,我校将另行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文明操作,安全清运,做好施工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对施工周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校将在竞价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我校有权追偿。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明细.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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