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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

2021年07月29日 11:26来源:本站访问次数:15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进入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

自评信息公示是教育部下发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2021年)确定的主要评估程序。其目的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办学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特别是推动办学质量和效益好的办学单位形成更好的社会声誉,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本页面公示的信息,是参加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省市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自评报告等相关信息。

公示链接:http://www.cdgdc.edu.cn/hzbx/bx/ssck.action?gsxxlb=2& ssdm=46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7月29日-8月8日)

联系人:陈妤 ,联系电话:0898-32165561

邮箱:xinwenjiaowu@qq.com

请点击“ 进入页面” 查看具体项目公示信息:

办学类型

办学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作举办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教育项目

MOE46RU2A2016182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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