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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的通知

2026年06月03日 19:56来源:海南师范大学访问次数:36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含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学生发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等(见附件)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申报推荐。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类专项不限额。各申报单位须提前组织开展年度项目评审推荐工作,规范填写排序完成的《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含专项,附件11)。于6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项目评审。学校根据省级项目主管单位下达的指标对各单位推荐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进行评审。各单位于6月18日前,统一将申请人的《论证活页》(1式5份,附件9)纸质版材料送至桂林洋校区综合楼217办公室。

(三)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我校截止日期为6月22日。在此期间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申报系统所需的《申报书》单位审核意见盖章电子版将统一发送到各申报单位。

(四)形式审查。学校将集中组织终审,确保申报材料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要求。

二、注意事项

(一)未尽事宜,请参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等(见附件)。

(二)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如重点项目35万元,间接经费最高为14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为20万元,间接经费最高为8万元,以此类推

 

联系方式:敖程;邮箱:rwskxm@hain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6年6月3日

附件:1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pdf

2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pdf

3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pdf

4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pdf

5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pdf

6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pdf

7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重点条目与重要方向.docx

8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x

9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10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11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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