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1-21浏览次数:13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

海师办〔20255

直线 286

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5121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强国,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精神,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各本科专业与一流师范大学建设的人才培养整体目标、传统优势与特色、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现制定我校本科专业评估(以下简称专业评估)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一)开展专业评估是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通过自主的专业评估,对全校专业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科学、公平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度,推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二)开展专业评估是专业建设持续改进的重要举措。通过专业评估,了解资源配置情况,查清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推动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着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实、专业基础厚实、教学技能扎实、创新精神务实、综合素养丰实的“五实”未来卓越师资和人才。

二、指导思想

(一)以专业评估促进质量提高。坚持产出导向的OBE理念,通过专业评估,重在发现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专业加强教学与管理规范,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以专业评估促进特色彰显。通过专业评估,促进专业建设以强化优势为根本,以突出特色为核心,以产出导向为指引,充分体现办学特色,主动适应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

(三)以专业评估促进品牌形成。通过专业评估,促进各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增强毕业生竞争力,强化学生高质量就业和发展,提高社会声誉,打造海南师范大学品牌。

(四)以专业评估促进文化建设。通过专业评估,促进各专业提升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形成持续改进长效机制,构建不断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三、总体要求

(一)发挥学院和专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以专业自我评估、自我监控、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院和专业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中的主体地位。

(二)体现学校定位与培养目标。进一步明晰专业建设和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系,关注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更好地发挥专业建设在学校整体定位与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三)推进本科人才培养一体化建设。专业评估考核招生、 培养、升学和就业等各个环节,关注科学研究、竞赛、出国深造等人才培养成效,进一步构建人才培养各部门相互合作、各环节整体协调的联动机制,形成协同育人的合力。

(四)重视数据与具体材料支撑。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判断,专业评估指标力求可量化、可操作,以基本数据和客观材料为依据,得出科学结论,促进各专业全面提高质量,形成标志性成果。

四、范围与重点

(一)专业评估范围。专业评估范围主要包括专业定位及特色、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成效、师资队伍、教学成效、质量保障、生源及人才培养质量等七个方面情况。

(二)专业评估重点。专业评估重点考察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培养效果的显示度。

五、对象与时间

每年春季学期,教务处根据专业布局统筹确定参与评估专业门类,其中通过国家级认证的专业免于学校评估。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完成所有具有四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招生专业的评估。

六、评估组织

专业评估采取数据监测、专业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形式。专家评估由教务处负责实施,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人数不低于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七、评估程序

(一)专业自评

参评专业对照评估范围,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在全面总结和分析专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附件2)。

(二)材料评审

专家组在审读专业《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的基础上,对参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指导建议,并确定需现场考察的专业名单。

(三)现场考察

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座谈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对专业建设工作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形成写实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重点对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相关专业建设中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形成评估结论。

(四)结论发布

教务处汇总整理专家考察评估报告,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后发布。

(五)整改提高

专业评估结果是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专业办学、发展直接相关,专业要根据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教务处对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八、结果处理

评估结果作为学校政策制定、资源配置、专业结构动态调整和优化的参考依据。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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