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7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寒期放假安排,财务处正常报账时间截止到元月17日。需要报账的各部门请尽快前来办理相关业务,换取购房发票的教职工请于18日来财务处办理。寒假期间不办理报账业务,各部门、各单位,假期发生经济业务,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此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3年1月15日